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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聽證規定》政策解讀
作者:qrcea 文章來源:區房屋管理局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9-07-22
《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聽證規定》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19-02-20 14:54:13 文章來源:區房屋管理局 字體大?。骸?span> A- A A+ 】
一、出臺背景
(一)有效期屆滿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公布施行的《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聽證規定》(穗建辦[2015]1331號,下稱《聽證規定》)于2018年12月1日有效期屆滿。根據《廣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有效期屆滿,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效力自動終止。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制定部門認為該文件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重新修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評估,由原起草部門負責,也可以由政府法制機構負責…”。
(二)征收工作的客觀需要
截至2018年12月,我市實施征收項目192宗,涉及被征收人超2.5萬戶,征收面積130萬平方米?!堵犠C規定》對規范征收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訂,有利于保持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聽證流程,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二、主要依據和參考文件
(一)國家法律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二)相關規范性文件:《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穗府辦[2014]59號)、《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穗府規[2017]18號)。
三、主要修訂內容
(一)調整聽證參加人的范圍。聽證參加人包括聽證主持人、聽證記錄人、聽證陳述人和聽證代表??紤]到征收工作較為敏感和特殊,主持征收雙方均會參加的聽證會需要主持人具備較高業務能力和法律素養,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參照《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的規定,文中設置了主持人應當從事法制工作2年以上或者從事行政執法工作3年以上的條款。
(二)調整被征收人代表的選取方式。由被征收人推舉被征收人代表。如推舉不成,通過隨機方式選定代表。
(三)增加聽證代表缺席如何處理的規定。按照《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聽證會有2/3以上聽證代表出席方可舉行。出席的聽證代表人數達不到規定人數的,聽證組織部門應當延期舉行聽證,延長最長不得超過30日。延期后仍無法舉行的,聽證組織部門可以取消聽證。
四、各區房屋征收部門地址
越秀區征收辦 越秀區萬福路128號2樓
荔灣區征收辦 荔灣區新隆沙西1號二樓
海珠區征收辦 海珠區東曉路56號
天河區土地開發中心 天河區瘦狗嶺路565號
番禺區征收辦 番禺區市橋街東興路38號
黃埔區住建局 黃埔區匯星路81號
白云區土地開發中心 白云區白云大道南118號
花都區土地開發儲備中心 花都區迎賓大道5號之一
南沙區土地開發中心 南沙區鳳凰大道1號行政中心C棟
增城區土地開發中心 增城區荔城街光明西路108號
從化區土地儲備開發中心 從化區河濱南路63號